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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次数: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对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年以来,市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畜牧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改进机制、改善管理、狠抓落实,加大政务信息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2016年度,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共53;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60余条,同时未发生一起涉密信息违规上网公开事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畜牧兽医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在工作中,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同时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加强了日常的监督检查,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领导班子还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市畜牧兽医局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畜牧兽医局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市畜牧兽医局公文处理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对机关各种无密级的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批复、意见、会议纪要等文件及时录入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年来,我局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便于公民及时查阅。同时完善了机构职能相关信息,通过对局系统信息进行梳理和整理,对涉及到群众基本利益、需要社会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公开、便民的原则,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和方式筛选公布了有关支农惠农政策解读,畜牧生产管理、现代畜牧业建设等信息。共筛选信息100多条,本年度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请求公开信息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都是免费的,一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市畜牧兽医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会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信息,一律不予公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本着“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审查程序。所有公开发布的信息,在发布前都先由信息首提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经分管局长批准,方可发布。重要信息的发布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全年未发生一起涉密信息违规上网公开事件。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大。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要及时更新和整理相关信息,特别是群众迫切需要的信息及时更新,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探索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和途径,以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

()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深入、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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